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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配资平台 卫宁健康: 关于预计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07-13 22:21    点击次数:145

手机配资平台   卫宁健康: 关于预计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

证券代码:300253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卫宁健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5-057 债券代码:123104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卫宁转债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 预计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 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  特别提示: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以下简称“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募集说明书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”)中相关规定,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,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 85%时,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。  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股票在 2025 年 6 月 30 日至 2025 年 7 月 11 日已有 10 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 17.31 元/股的 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,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 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,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  一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  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“证监许可〔2021〕311 号”文同意 注册的批复,      公司于 2021 年 3 月 16 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 970.2650 万张可转债,每张面值 100 元,发行总额 9.70265 亿元。   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,公司 9.70265 亿元可转债于 2021 年 3 月 31 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“卫宁转债”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债券 代码“123104”。    根据公司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(以 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”)有关约定,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, 即 2021 年 9 月 22 日至 2027 年 3 月 15 日。    “卫宁转债”初始转股价格为 17.76 元/股,最新转股价格为    (1)鉴于实施 2020 年度权益分派方案,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规定,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 2021 年 6 月 30 日由 17.76 元/股调整为 于“卫宁转债”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公告编号:2021-070)    (2)鉴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,根据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规定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,因回购注销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较小, 计算得出,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 17.74 元/股。详见公司 2021 年 暨调整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140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。    (3)鉴于实施 2021 年度权益分派方案,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规定,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 2022 年 7 月 15 日由 17.74 元/股调整为 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公告编号:2022-049)。    (4)鉴于实施 2022 年度权益分派方案,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规定,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15 日由 17.72 元/股调整为 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公告编号:2023-061)。    (5)鉴于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引起股本增加及实施 2023 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,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,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 年 5 月 28 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《关于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45)。    (6)鉴于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引起股本增加及注销公司回购的 股份,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,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 2024 年 月 28 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《关于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 (公告编号:2024-100)。    (7)鉴于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引起股本增加及实施 2024 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,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,卫宁转债转股价格于 年 5 月 27 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《关于卫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48)。    二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   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:    (1)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   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,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 85%时,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,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。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,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 避;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。   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,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,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。   (2)修正程序   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,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,公告修正幅度、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(如需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。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(即转股价格 修正日),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。   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,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,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。   三、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 17.31 元/股的 85%(即 14.71 元/股), 预计可能触发卫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5 号——可转换公司债券》规定,公司 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 5 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。 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 转股价格,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 格的提示性公告,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。   四、其他事项   投资者如需了解“卫宁转债”其他相关内容,请查阅公司于 2021 年 3 月 12 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》。  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  特此公告。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董 事 会   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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